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关于2023年
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直属企业:
根据辽宁省广播电视局《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广播电视系统 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辽广人教字[2023] 2号)文件 精神,结合集团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,现将2023年 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职称评审专业及标准
(一) 参评范围
凡在集团从事广播电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,均可申报参加相 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。
(二) 评审专业和层级
按照省广播电视局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的整体部署,今年集 团广播电视系统职称评审继续在新闻、艺术、播音、工程四个专业 系列范围进行。
新闻系列广播电视行业设置两个评审专业,分别为新闻记者和 新闻编辑;艺术系列广播电视行业设置八个评审专业,分别为音乐 编辑、文学编辑、编导(导演)、摄像、录音、美术设计、剪辑、 舞台技术;广播电视播音系列设置一个评审专业,即广播电视播音 专业;工程系列广播电视行业设置两个评审专业,分别为广播电视 制播和广播电视传输覆盖。
其中,新闻系列广播电视行业、艺术系列广播电视行业、工程 系列广播电视行业评审层级为正高级、副高级、中级、初级。
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深化播音 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(2021) 9号) 提出的“通过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考试,取得资格 证书,符合二级播音员主持人基本标准的,视为取得二级播音员主 持人职称,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。不再进行二级播音员 主持人的职称评审"指导意见。自2021年起,广播电视播音系列 评审层级调整为副高级、中级。
(三)评审标准
职称评审工作,以品德、能力、业绩为导向,坚持德才兼备、 以德为先,克服唯学历、唯论文、唯奖项、唯职称的倾向,注重考 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、技术性、实践性和创造性,突出评价专 业技术人才工作绩效、创新成果,淡化论文,将科研成果取得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。
二、评价方式
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综合评价和业内认可的评价模式。 综合评价是按照评价标准建立量化赋分体系,由评委会专家对参评 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赋分;业内认可是评委会专家在例会评审 时,通过答辩的方式对参评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进行考察。 最后,由评委会根据综合评价和业内认可的综合情况,投票决定确 定申报人员是否具备申报级别专业技术资格。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 格实行阅卷评审的评价方式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 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、提交相关材料。各类表格材料需 要准确填报、规范书写。所提供的获奖证书、论文和科研成果等, 须是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,获得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有关材 料;所提供的论文,须为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 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;或须为相 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细化确定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。继续开 展论文检索查询工作,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官方网站进行论文期刊 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,通过“万方数据资源系统"、“清华同方中 国知网"、“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”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 论文信息的检索。继续实施个人、单位双承诺制,申请人有弄虚作 假行为并核实的,取消申请人当年和以后2年的申报资格,已取得 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撤销。
(二) 任职资格时间(如职称取得年限等)计算到2023年12 月31日。申报材料(相关证书、业绩成果材料等)的计算截止时 间为2023年7月31 0o
(三) 2002届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,由申请人 通过“学历证书编号"在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"
(http://ww. chsi. com. cn/)上查验、打印查询结果;2008 年 9 月1日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,由申请人通过“学位证书编号" 在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"(http://www. cdgdc. edu.cn/) 上查验、打印查询结果。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提供准确有效的 学历、学位证书编号,以便于查验。
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、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 人员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、学位,由申请人 提供《干部任免审批表》复印件(在本人人事档案内)。
(四) 申报人申报材料须由所在部门按要求审核并由部门负责 人签字。
四、其他有关政策及规定
(一)集体奖项有关要求。本人参与的以单位名义获取的集体 获奖证书,申报时须提供证书原件(证书上标明获奖人数及人员名 单),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,单位主要领导在获奖证书原件上 签字,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,方可有效。印章不全或证书 复印件视为无效。
(二)广播电视播音专业中、高级职称评审播音作品考核实行
量化赋分考核办法。申报人员须提交播音代表作品光盘(统一用 MP4格式),具体要求:播音作品需有本人图像,光盘内容为3个体 裁,每个体裁5分钟,3个体裁中必须有新闻体裁,其余可在文艺、 专题、评论等体裁中任选。对各级广播类播音员主持人播音作品的 考核,主要以声音为主。申报人要保证光盘播放内容清晰有效,否 则后果自负。
(三) 申报新闻(广播电视)、广播电视播音专业技术资格有关 要求。申报新闻系列广播电视行业专业技术资格,须持有由国家新 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《新闻记者证》或《广播电视编辑记者 资格考试合格证》;申报广播电视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,须持有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《播音员主持人证》或《广播电 视播音员、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》,并持有相应级别的国家语言 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。(如取得《广播电视播音 员、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》口试达到A级的,可视同为一级甲等 证书)。
(四) 申报材料有关要求。申报人员提供的参评材料的原件与 复印件须一一对应,对于不能提供原件的申报材料,均视为无效材 料,不予受理。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,一经受理,即入库封存, 参评单位和个人不得对申报材料进行调整和补充。
(五)由单位派往国外工作(满两年,不含已回国)的专业技 术人员和由政府选派的援疆援藏专业技术人员,在援外工作期间, 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,出具有效证明后,可 按现行标准条件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,参评时,免答辩。
(六)所有申报职称人员近三年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必须合格, 应提交2020年、2021年、2022年的年度考核表,并按表内的考核 结果填写其他表格。
五、报卷时间安排
登记取卷时冋:2023年7月3 0—7月7日
报卷时间:2023年7月10 0—7月14日
报卷地点:电视大厦2710
联系人:吕静
联系电话:23186905 15942367867
《辽宁省广播电影电视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》(试行)》 (2009年修订)、《广播电视系统新闻量化评审有关奖项参考目 录》、《相关申报表格》等相关评审文件,也可登录北斗融媒移动 办公系统进行查询及下载。
人力资源部
2023年6月30日